2020年9月,垃圾焚燒發(fā)電項目中標統(tǒng)計顯示,光大環(huán)境起碼拿下了6成,中標金額超過15億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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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至今,垃圾焚燒發(fā)電市場大約每6天開標一個項目,每月差不多有5個左右項目發(fā)布中標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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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,你能得出什么結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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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來也巧,9月,發(fā)改委、財政部、能源局才發(fā)布了《完善生物質發(fā)電項目建設運行的實施方案》。明確了補貼項目條件,工作程序,納入當年補貼項目規(guī)則,推動生物質發(fā)電有序建設等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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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2020年生物質發(fā)電項目補貼額度測算規(guī)則,垃圾焚燒發(fā)電項目所需補貼額度為項目年入廠垃圾處理量×280 千瓦時/噸×(垃圾焚燒發(fā)電項目度電補貼強度﹣0.1 元);垃圾焚燒發(fā)電項目度電補貼強度為0.65 元﹣當地現行燃煤發(fā)電基準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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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機構預測,2020年垃圾焚燒發(fā)電裝機新增補貼需求大約在15億多到16億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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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就在這份方案下發(fā)一個月的樣子,關于《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(fā)電健康發(fā)展的若干意見》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就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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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確,① 生活垃圾焚燒發(fā)電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為82500小時;② 項目自并網之日起滿15年后,無論項目是否達到全生命周期補貼電量,不再享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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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么*多82500小時,要么*多1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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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了怎么辦?——“核發(fā)綠證準許參與綠證交易”。這也引出了近期的一個熱門話題,“15年后垃圾焚燒項目盈利靠什么?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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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論上來說,垃圾焚燒發(fā)電項目不該依賴于補貼獲得盈利,近年來補貼退坡的目的也在于更多催發(fā)市場“自力更生”的能力。但就現實而言,很多*也曾探討過這個問題,認為目前我國垃圾焚燒發(fā)電行業(yè)整體不具備這種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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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此,也在通知下達后引起了熱議。因為,垃圾焚燒發(fā)電項目普遍合同期都較長,25年,30年的比比皆是。但也就像上述所說的,要么能實現完全撇開補貼獲利,要么趕緊摸索“綠證交易”背后可發(fā)展的空間,以及商業(yè)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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綠證交易,電力綠色證書交易,據市場調研的數據顯示,這個市場目前還處在“看得見需求,看不見交易”的階段,發(fā)展速度跟不上,也并不成熟。但是,業(yè)界觀望的同時卻對“國家未來會出臺更多激勵政策”這個預測有很強的信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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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,這次在生物質發(fā)電補貼問題上明確點出“綠證交易”這條路是不是一種無聲的訊息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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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氣團、上海青悅、蕪湖生態(tài)中心共同發(fā)起的垃圾焚燒esg環(huán)境績效平臺研究團隊在一篇研究報告中指出,目前垃圾日焚燒量超過1萬噸的省份有18個,廣東、江蘇、浙江、山東更是已經超過5萬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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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可以這樣解讀,如此龐大的垃圾焚燒規(guī)模,對應著不容小覷的發(fā)電規(guī)模,也就意味著在15年或者82500小時的規(guī)則下更迫切地尋找新獲利點。那么,“綠證交易”新高地會不會在這些省市中誕生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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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換一個角度看,如光大環(huán)境一般的“拿單王”,做好了怎樣應對補貼規(guī)則更改的準備了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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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迎你留言,進行探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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